《欢迎来到微小事物的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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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微小事物的王国 on the no road way to tomorrow
edited by 李森 Li Sen, 梁慧春 Liang Huichun, 龙晓滢 Long Xiaoying, Charlie Newman 查理·纽曼, Steven Schroeder 史蒂文·施罗德
这本双语诗集的英文名(选自最后一首诗的最后一行)向杰克·凯鲁亚克和老子致敬,而中文名(选自第一首诗的第一行)欢迎读者来到微小事物的王国。聚集于此的27位诗人在微小的事物——诗歌中分享喜悦。诗歌在他们代表的两座城市——昆明和芝加哥招来不少眼目,为此值得好好庆祝一番。本诗集是持续合作的成果——昆明-芝加哥诗歌小组。小组已经出版了两期《新诗品》年刊,其中收录了中国诗人的诗歌和芝加哥诗人的中译文作品。本诗集的诗歌作品正是从《新诗品》中选出并以英语和汉语共同呈现。诗集(包括28张黑白照片)收集了英语和汉语当代诗歌的迷人截面、从诗歌兴盛的两个城市挑出的暗淡之阳,还有,对两个灵活诗歌团体的诱人介绍。
         The English title of this bilingual collection (taken from the last line of the last poem) tips a hat to Jack Kerouac and to Laozi, while the Chinese title (taken from the first line of the first poem) welcomes readers to a realm of small things. The 27 poets gathered here share a delight in one small thing – poetry – that has made a scene worthy of big celebrations in each of the two cities they represent – Kunming and Chicago. The anthology is the result of an ongoing collaboration, the Chicago-Kunming Poetry Group, that has published two annual volumes of New Poetry Appreciation, which gathers the work of Chinese poets and Chicago poets in Chinese translation. The poems in this anthology are selected from the journal and presented in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The anthology (which also includes 28 black and white photos) gathers a fascinating cross-section of contemporary poetry in English and Chinese, a dim sum selected from two cities where poetry thrives, a tasty introduction to two vibrant communities of poe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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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098198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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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黯然》

——辛卯年正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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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集:子佳节又重阳弹与胸像》序


       只有十几天,庚寅年即将成为历史。这一年的诗,一部分是在黑色笔记本上写成,而很多又是写在稿纸上,另一部分是在电脑上临屏而作,极少的几首诗来自于便笺本。诗的承载体不同,也暗示了诗的不可知性和突发性,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必须写一首诗。

这一百零一首诗,从内容和主题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类是回忆老家湖南安乡的乡村生活,有对父母的惦记和歉疚,也有乡村暴力事件的描述;对父母的歉疚,主要还是源于“父母在,不远游”的老话,这个时代,年轻人纷纷外出求学和打工,极少人留在家里工作,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出自家庭的原因和父母的严格管束,我从小就反抗这种束缚,在无数次出走之后,我终于得以成功,但是换来的是孤独和歉疚。


一类是自白诗,记录一个在外地求学后就地谋生的外省青年的境遇和生活状态;寻找一份比较合适的工作,然后业余安心读书、写作,这可以说是每个写作者的生活梦想。其中还有一些是完全记录梦境的诗。


一类是情诗,情诗占据了这一年诗中的重要部分,它们多数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在爱情上失败无数次之后的产物。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情诗对诗人是一种移情,或者说是心理补偿。爱情成功的人很少写情诗,就像情场老手大多数难以写好色情小说一样。


一类是悼念和与死亡有关的诗。一位朋友的自杀,对我造成极大影响,因为他生前如同兄长般给我关心和照顾,尽管他身上缺陷不少,但是对我来说,他是一个合格的朋友和兄长。关于死亡的诗,不是要从哲学的角度谈论自杀和死亡的问题,我之所以关注死亡,是为了更好地活着,踏实地活着。


一类是讽刺诗,这里面有政治讽刺。作为一个有立场、有独立思考和批判精神的写作者,关注现实社会是他的职责和义务。人世间历来就有黑暗丑恶,没有最好的政府,也没有最坏的时代。作为诗人,既然没有能力和权势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们解决困难,那么他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愤怒和同情、为人们争取权利就是他的工作。最起码,一个诗人不能顺应既得利益集团的要求,粉饰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本来是什么德行,就是什么德行。我的诗多数是表现我所存在的世界,它的德行也自然一鳞半爪地在我的诗中留下种种痕迹。


因为诗人不必依托任何利益集团,所以诗也不受任何物质条件的限制,诗人拥有一张纸、一支笔就可以创作,即使没有纸、也没有笔,诗人还是能写诗。如此说来,我并不是说要成为一个批判现实主义类型的诗人,也不是想做一个人民诗人之类,这是很单薄的概念,即便具体实践,仍旧显得鲁莽和一厢情愿。我只是想,发自本性,必须写一些生活艰难的人们的故事。


这些诗里,还有一些虚构的诗,有的类似于童话诗,有的类似于小说或者寓言。这一年,我在诗的语言锤炼上得到比较大的提高,虽然我写了十八年的诗了,误入歧途和模仿练习得比较多,又加上学业耽误写作和读书,真正意义上的诗创作,才是这三五年的事。


在云南,快十年了,我遇到很多人,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出色之处,从他们身上我学习他们的做事方式、敬业精神等等。在诗创作上,给我指导比较多的人,其中必须提及邹昆凌先生,自从我认识他之后,我们就经常交流对阅读、诗创作的看法,还各自动手修改对方的诗。一般来说,我从他那里获益匪浅。


在此,我谈及很多表象化的事物,而没有涉及诗学、语言、哲学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我来说,还有些距离,我暂时不想谈及。


                                                  庚寅年腊月十七 于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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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饮酒史》

    人爱喝酒,在我看来,有几种,一种人是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内心无所依托,就只知道喝酒,他们的脑袋需要酒精来填充;一种人喝的是郁闷,这些人多数郁郁不得志,心中有块垒,必须借助酒来浇灌;一种人喝的是气氛,平时不喝,只要谈得来的朋友在场就喝;还有一种人喝的是交际,把酒当作谈生意、攀关系的媒介之物,在酒桌上拉关系、谈事情。我是高兴也喝,不高兴也喝,大概可以归类到喝气氛那类人中去。


我仍旧清晰记得第一次喝酒的场景,那时候我大概上小学三年级,在场唯一的酒友是大我两岁的哥哥,地点是家里,那天落雨。酒自然不是买的,爸妈不在家,哥俩就地取材,对爸爸的私物不告而取。下酒菜是辣萝卜,也就是剁椒腌制萝卜条。我俩坐在堂屋里,把酒临风,相对而坐,靠近大门,一则望风,爸妈回来了,可以迅速收拾酒局;二则通风宽敞,视野开阔。那天的酒有点多了,我最后睡倒在竹床上,然后啊噢呕吐。哥呢,也是面红耳赤,忙于收拾杯盏盘碗和打扫秽物。爸妈回家的时候,我的酒劲已去,活蹦乱跳的像只野兔。自此,我的饮酒史便写下了第一页。


到了五年级,我用装过药片的褐色玻璃瓶装酒,这酒依然来自爸的酒瓶。每天早上,趁他不在,我就灌一点酒进我的小酒瓶,直到快要溢满为止。每次喝完了酒,我就爱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比如打拳啊,跳一些自创的舞蹈啊,以此吸引同学们的注意,惹得他们哄笑。我不记得,那时候,我是否刻意要引起女生们的注意,不过也不存在,我每天放学都有漂亮的女同学陪着一起回家。


五年级的事,我记不得多少了,除了班主任最爱让我们背课文、给他拔白头发之外,就是一次班会,这个班主任让我们说说各自的理想。有的同学说要当政治家,有的说要当科学家,我堂哥说“将来我要当被告人”,班上的很多人不知道“被告人”是什么意思,少数人笑了,或许他们明白这个词的意思,班主任哭笑不得,显得很无奈,期待学生中出几个伟大人物的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学生很热衷于被人推上法庭。我说,我要当记者。那时候,我不知道在中国当记者是个多无聊又无意义的职业,危险系数还高于当今的中国莫道不消魂军人。其他的事,大多数被酒精从我的大脑沟回里冲走了。


 


至于后来的饮酒经历,记得多的就几件事。1997年,我在北河口中学复读,被一位姨妈安排在门卫室住,门卫室旁有个搭建的小厨房,差不多五六平方米。晚上肚子饿了,我就买点酒菜,和室友一起吃吃喝喝,看会儿书就睡下了。


每天晚上睡着以后都有人敲门,烦不胜烦,不过我俩拥有随时熄灯的自由。那个冬天,门外的寒风刮得很急,似乎所有的房子一夜之间都会被刮到天上去,从某个地方掉下来,栽进河里。突然,我听见了有个女人在唱歌:“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叫我思念到如今……”那声音凄凉绵长,像冬天的雨水渗透楼板,无声地流到地板上。十七岁的我很惶恐,也有点害怕,那歌声几乎在校门外的小街上晃荡了整整一个晚上,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的。


第二天问姨妈,她说那女人是个疯子,好像孩子死掉了,就疯了。


 


高中的时候,我继续对酒保持一种顽固的热情,甚至还高涨了一点点,没事买点啤酒喝,又因为买书狂热而丝毫不计后果,常常弄得这个月的生活费月初就花完了,就借钱。同学催债的时候,我就拿下个月的生活费还债,典型的寅吃卯粮。实在没钱了,有时候在校门对面一家名为“食为天”的小饭馆里挂账。老板夫妻俩人很实在,也很善良、热情。老板娘有个专门的账本记录学生们赊欠的饭钱、菜钱和酒钱,还有写上临时借给学生的现金数目和人名。我的一笔账到大学一年级才还掉,是四十块,大概是某个生日请同学们吃饭的赊账。


一个春节过后,有位关系要好的吕姓同学迟迟不来,后来老师说,这同学的妈妈病死了。等了一段时间,吕同学来了,整天不怎么说话,蔫头耷脑的。我本来性格内向,话很少,更说不出什么安慰人的话,就去那家小饭馆赊了一盘青椒炒腊牛肉、一份京白菜,然后买了两瓶啤酒,下了晚自习,我俩坐在学生公寓的楼顶,望望天空,默默喝酒,后来同学开始说话了,就是唠叨他妈妈在世的一些事,那是所有儿子眼里的母亲形象。


学校离县城附近的一条大河比较近,我们时时听见轮船在拉响汽笛,那声音呜噜噜的,在河面和平原上空久久回荡。那时候的我们也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们会坐船离开那个可以称为家乡的地方。吕同学才十六七岁,或许因为营养不良,头发都白光了,俗话说“少年白头有财发”,不知道他现在发财了没有。他还跟我说起他喜欢的一位女同学,回到宿舍,他猛然唱一句:“无情的雨让我怀念过去,让我的泪,像雨水一样碧……”然后爬上帘卷西风床睡了。


 


或许因为天高皇帝远,父母管不着,我大学时期喝酒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每天晚上都在公寓楼顶烧烤摊上喝酒,都是几块钱一瓶的,啤酒、红酒、白酒轮流着喝,吃点炸洋芋、烤肉串之类。后来换了宿舍,我吃个炒饭都喝一瓶二锅头。有一次,吃完一盘兰州炒面,回宿舍就喝了半瓶火爆。那酒实在难喝,又辣又上头,喝了之后,倒床就睡,也幸亏没有出什么事。


大一那年,有一次洗了冷水澡感冒了,有人请客喝了一瓶啤酒,我去上厕所,就摔倒了。当时我很镇静,只觉得左后脑有点木有点疼,慢慢爬起来,摸到了眼镜,右手捂头走进宿舍,然后就晕了过去。同学们慌了,叫出租车将我火速送进医院。缝了几针,到底几针,医生和我都不清楚,因为缝针的医生说是五针,拆线的医生说缝了六针,两位医生都掌握着自己的真莫道不消魂相,可我不知道该相信哪位医生的话。第二天早上,我头上顶着白色纱布和网罩堂皇进入公共课的大教室,像个拿伤疤炫耀战绩的士兵,或者拿疤痕和刺青炫耀自己如何凶狠的小混混,但是没有取得满堂震惊的效果。尽管如此,教室里还是有些窃窃私语荡漾开来。


此后,班主任一见我就热情异常地说:“翔武啊,你要少喝点酒呀,小心摔着头啊!”我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很尴尬的是,她还一直拿我当反面教材,指着我说:“注意啊,男生们要少喝酒啊,你们看张翔武不就是喝酒摔破头了吗?!”过了一段时间,班主任的话演变为:“张翔武啊,你走路注意一点啊,不要撞到电杆了!”以至于人文学院跟我同级的不少同学都知道我爱喝酒,他们的惊异眼神传达这样的信息:我从早到晚都在拿酒当开水喝。其实我的酒量很差,白酒不过半斤,啤酒不过四瓶。一般情况下,白酒二两或啤酒三瓶酒就能放翻我了。但是我还是时时喝上一两杯,在饭局上,别人喝得很嗨的时候,我已经进入睡眠状态;别人昏昏欲醉的时候,我又复活了,清醒异常,又叫又跳,吆喝着继续喝酒。但是大家都默不作声,这个时候的我,是这颗星球上最为孤独的人。


 


我现在还是爱喝一点酒,只是次数寥若晨星。一瓶白酒要喝很长时间,甚至一个月。下班之后,拿出酒瓶,倒进小碗,慢慢喝,掰几粒花生。喝完一碗,看一会儿书,脸耳发热,睡觉非常惬意。我想,会不会有那么一个爱喝酒的女人(只有女人想让我陪她们去欧洲一些具有小资情调的地方),将来有一天,在我一个人喝酒的时候,有个女人从别处走来,坐下陪我默默喝酒。这样的女人,如果她愿意,我会娶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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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书店,我都遇见了谁》

 


     在旧书店,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物,首先是书店老板咯,还有买书人,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人(如果你想摸的话);其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人,有的是我以前拜读的作家,有的是身边的朋友;再次,是从书上知道名字、后来认识的朋友。


        马街旧书市消失之前的某天,我起了一个大早,七点多,八点半到马街,吃了一碗面条,牛肉帽子不错。然后,一步一步地迈过去,我一直想找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译林出版社,上下册,吕同六 译),可惜就是找不到,在网上寻找也比较麻烦。


我找到的第一套书是《普希金抒情诗选集》(查良铮 译,江苏人民出版社,上下册,1982年),人家书贩一口咬定要卖十五块,我说了几句,你这书谁看啊?全昆明会看这本书的人,大概没几个,我都可以给您数出来。书贩想了想,觉得我的话很有道理,最后让了三块钱。在那书摊,我又找到《尼采诗选》(漓江出版社,钱春绮 译,1986年),四元。第三本是随园主人袁枚的《子不语》(岳麓书社,1985年),这本讲怪力乱神的书,一直想找来翻翻,耗费五块。接着又找到了一本《修墓老人——司各特选集》(人民文学出版社,首版首印),距今快二十七年了。后来,我看到了一本《美国连环漫画名家》,(洪佩奇著,译林出版社,2001年),里面介绍了大量老美漫画家,此书可做资料使用。


等我逛完了之后,名唤王亮的一位内蒙古人才姗姗而至,体形微胖。我有几个朋友的体形庞然,大可称之为“胖子”,由此每次见到他们中的一个,我的脑海里就不断播放一个段子:我们要善待胖子,因为在关键时刻他们会救我们一命——尤其是遭遇狗熊的时候。


在碰头之后,我又陪王亮逛了一会,居然还发现了一些不错的书。在王亮的提示下,我买了一本《文学批评原理》([英]艾·阿·瑞恰慈著 杨自伍 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年),隶属于“二十世纪欧美文论丛书”。看到这本书,我就想起一位朋友这整套书二十七种都收藏齐全了,只不过他没有看完而已,也许就是买到的时候随便翻了一下其中几本吧。在这本书的上头,我看到了《毛姆随笔散文》,翻阅了一下,甚感无趣,放回原处,不过,它的旁边还躺着另一位先生的著作,是美国前水手马克·吐温的《马克·吐温幽默小品选》,我立即拍板买了这两本,一共八元。




   午饭后,两个人坐在一家酒吧,盘点各自的书,王亮买了三本很不错的外国名家诗选系列,名家名译名社,价钱相当便宜,一元一本,其中有苏格兰农民诗人彭斯的《爱情与自由》。王亮说,那首著名的苏格兰民歌就是彭老人家写的歌词,我说是不是《友谊地久天长》啊?他眼里灵光一闪:对,对,对。我一翻,果不其然啊,这首歌曲我唱了那么十几年,等等,我扳指算一下,十四年啦,竟然不知道它的歌词是谁写的。


        在我们买的书里,有某农业大学图书馆的书籍,有昆明某化工厂图书室的书籍,有昆明博览读书社的书籍,当然也有个人藏书。在这些基本上是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书籍中,很多书的印数都非常大,就拿我手里的这套《普希金抒情诗选集》来说,印了三次,印数是368800册,《尼采诗选》的印数是142500册,《马克·吐温幽默小品选》的印数是78100册,作出一个不准确的判断,可想而知,在上世纪80年代文学书籍是多么受人欢迎。


最近十年内的文学书籍,其印数达到十四万以上的屈指可数,更别说三十六七万以上了。尤其诗集,印个三五千册已经算是不错了,一般的也就是印个千把册。其原因显而易见,网络、电影、电视等等,它们来得相当之快,来如风去如车,娱乐方式的多样化分流了大量读者。其次,多数人已经不需要塑造内心,为的是爽一下。在爽一下的前提下,多数人对艰深的东西已经失去了兴趣,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不读书,只图感官享受,视觉产品不需要文字产品那么大费脑筋去理解、吸收,理解能力越来越差,也就只能吸收那些浅显的东西了。


 


有时候,有的旧书卖出的时候,该书的主人或卖主会涂抹掉扉页上的姓名、印章,这大概是旧书主人掩饰自己文学梦想破灭的窘态和失败吧,也或者是卖主掩饰自己败家的一种行为。这次,王亮买的几本书都属于一个人,书的扉页写着名字,有的购买日期落款是1987年,有的则是1992年。


两人闲极无聊,就猜测那些旧书的主人现在怎么样了,为什么他的书会流落到书摊上呢?其中有个叫杨春阳的人在一本诗集的扉页上写着“1987年购买于微雨中的麻栗坡县城”。“微雨中”三字,表示了此书主人对当时天气这一客观环境的敏感性,他身上多少有点诗人气质。
   
我说:“大概这人已经故去,他的子女对这些书一点也不感冒,就把这些书全部当作废纸卖了罢。”王师哈哈大笑:“你这种说法也太悲惨了吧?!我觉得,大概这哥们说不定哪天突然想通了,发了大财,买了好房子,干脆把这些书全部清理了。”从以上对话中可以看出,我们两人的处世和性格,我是对什么事情往悲观、阴暗的地方寻思,而王亮心宽体胖,则是对大多数事情把持乐观态度。


 


有一次,我和朋友去赴一个饭局。有个身材高大伟岸的诗人自我介绍了一下,说是某某某。我俩立即愣了一下,想了一会,这名字哪里见过。哦,我在一家文学杂志社上班的时候,在办公室见过他,他是一位军人。


“哦,我在马街买到过你的几本藏书!”心直口快的朋友一语挑破,让对方不胜尴尬:“呵呵,是不是啊?”“当然啊,有本西班牙女诗人抒情诗选上写着你的名字呢!”随后朋友又列举一大串书名,丁零当啷跌碎了一地,再看那诗人脸色难看,不过人家也是反应超快,立马说:“我是调动工作了,那些书没法带啊,就处理了。”“哦哦哦。”我们表示理解,非常理解。或许,军人到底跟书生不同,拿得起,放得下。


聂鲁达晚年,他的书和贝壳收藏全部捐献之后,就被藏在某大学的地下室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一点也没有体现其价值。我还记得,那一天,几个人汗流浃背,帮朋友把几十箱书籍运回他的故乡,现在那些书堆在他家楼上,对于继承者而言,这些书和一堆垃圾并没有多大区别。


反正捐献出去也没人看,等我垂垂老已,只要还剩一口气,我就把我的所有书籍一把大火焚烧得一干二净。我来到这个世界上选择了语言游戏,临死了也就是游戏结束的时候,放一把火为去另一个地方照亮前路。相对于如此短促的生命,任何东西都显得毫无价值,游戏之外的东西,我要它作甚?!所谓名声、所谓文学史、所谓成功、所谓荣耀,都见鬼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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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传统只是屠有暗香盈袖杀海豚的借口》


《海豚湾》剧照:日本太地町渔民在对海豚实行大屠杀
《海豚湾》剧照:日本太地町渔民在对海豚实行大屠有暗香盈袖

    一个曾经全球数一数二的海豚驯养师转身成为一位拯救海豚的环保人士,组织各路专业好手去日本太地町揭发海豚大屠有暗香盈袖杀的真莫道不消魂相,这多少有点佛家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味道。而在一个佛教几乎算是国教的国家——日本每年大批量捕鲸、屠有暗香盈袖杀海豚的行为总是如期上演。在此事件上,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也达到了一种强烈的讽刺效果:一个信奉佛教的国家海域以内的动物,却需要来自异国的个人采取暗战式手段予以拯救和保护。


《海豚湾》这部纪有暗香盈袖录片2009年上映时就遭到来自日本的激烈反对,更别说在拍摄时就受到重重阻扰、压制、监视,这些困难在情理之中,因为没有人会让全世界知道自己正在干丑事。在这部纪有暗香盈袖录片中,最为可笑的是,日本太地町当地政府、渔民以及渔业机构声称,捕杀海豚是他们的文化传统,而该片导演采访东京、京都和日本其他地区的人们时,接受采访的日本人显得非常惊讶,他们并不知道捕杀海豚这个所谓的文化传统,以及海豚肉可以食用这一回事。


既然海洋鱼类含有一定量像汞之类的重金属,为什么还大肆捕杀,并提供和销售?海豚的两种用途,一是训练后在海洋鱼馆进行表演。这种海豚经过某种标准的考核后,每头售价可达十五万美元。不能进入海洋鱼馆的海豚将被捕杀,分割成块加工销售,每头售价仅仅六百美元。然而,从市场销售的情况来看,海豚肉的使用价值并不被人们看好。


可笑的是,或许为了扩大海豚肉制品的市场,日本太地町市政府还把海豚肉向所有学校免费发放,还强制学生们必须吃完这份恩赐的午餐。而享受这份大餐的学生们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超标的汞将积聚在他们体内,并造成潜在的毒害。只为商业演出和惨淡的肉用市场而每年屠有暗香盈袖杀两万三千头海豚,这样暴虐残忍的行为让人不寒而栗。


日本政府的外交手段在这部纪有暗香盈袖录片中表现了一向的虚伪和狡诈,采用大量经济援助(天朝谓之“红包”)拉拢无数亚非小国的选票,而许多小国的与会人员根本不清楚自己国家到底有没有鲸鱼。最搞的是,一个小国接受日本的经济援助,花了两千三百万美金修建了一幢渔业大楼,而这渔业大楼如今用于储存肉用活鸡。日本捕鲸协会副会长森下助二在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时说:“很显然,关于捕鲸的话题,大家都变得更加感情用事,我们从来没有得到一个有力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这个物种如此特别。”要求停止捕鲸算是一种感情用事吗?这是基于目前海洋环境的生态灾难而必须采取的行动。


猎捕动物,将它们关进笼子、水池、玻璃缸,驱赶、鞭挞、训练它们,让它们表演而为人们提供娱乐,这本身就是一种违背动物本性的残忍行为。我不禁有些后怕,在电影《人猿星球》中,这个星球上全是猿类,而人类被关进了笼子。


我很敬佩这部影片里的所有为拯救海豚而做出巨大努力的人们,他们冷静、坚韧、顽强、理性,为了揭发海豚大屠有暗香盈袖杀,表现了高度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精神,这也说明,斗争需要专业、耐心和理性。片尾,里克·拜瑞恩胸前挂着电视机走进国际捕鲸大会会场,引起媒体们的注意,结果他被清除出场。最后,他走上街头,撑着伞孤独地站在雨中,无力、苍凉、悲哀如雨水一般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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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得手又能怎样?》

    因一份报纸的影响,于是找来纪君祥的《赵氏孤儿》来读。它收录在《中国十大古典悲剧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7年)中,让我比较惊讶的是这套书印刷第四次的时候,印数已经超过二十万册,在今日看来,这个数据算是超级畅销书了。可以料想,那个时候的人们多有品位呀,不过,估计当时也没什么书可读。


《赵氏孤儿》剧本很短,全剧才一个楔子加五折,用现代戏剧的术语就是一个序幕加五幕。故事不用说了,1830年代,欧洲许多国家都翻译介绍过这个剧本,连德国哲学家阿瑟·叔本华也对该剧了如指掌,还特别在《论自杀》一文里谈到该剧人物的自杀问题。


这个故事最早出现于《左传》,很简略,到《史记·赵世家》里的时候,司马迁已经将故事丰富和扩大了很多内容,而纪君祥对原来的故事做了许多改动(参见《中国十大古典悲剧集》该剧后记),现在陈凯歌的电影《赵氏孤儿》也将上映,据我看到的那份报纸对陈导的访谈,他也对剧本做了很多改动。


一个时代有自己对经典的解读,每个时代的《赵氏孤儿》不尽相同,随着与每个时代的文化环境、政治语境以及人们的审美经验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左传》里的《赵氏孤儿》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官宦人家灭门惨剧之后遗孤复仇的历史事件;而在司马迁笔下,它是对儒家文化的召唤和重建秩序的要求;在纪君祥笔下,它又是反抗元朝异族统治、恢复汉族政权的呼吁;而在陈凯歌看来,他故意把《赵氏孤儿》的结局设计成这样:程婴自己动手杀掉屠岸贾,而不是程勃——即赵氏孤儿,恢复家姓的赵武——亲手杀掉屠岸贾。程婴救孤的目的不是为了打造一个复仇的机器,而是为了避免程勃心中满怀仇恨,培养一个宽厚仁慈的正常人,这里就突出了这个时代的要求:尊重个体及其价值的选择。如果程勃手刃灭门的仇人,自然是痛快,之后便是做官,权倾朝野,一如纪君祥笔下那样,成就了一番事业,官至宰辅。这也未免过于附会传统价值观了。


在古龙的小说《边城浪子》里,傅红雪被训练成了一个复仇机器,他被告知自己就是被灭门的白家遗孤,为了复仇,他苦练武功一二十年,杀人的技艺已经达到当世的高手行列。而到真莫道不消魂相被揭开的时候,他又被告知,他不是那个身负血海深仇的白家遗孤,一下子就几近崩溃,而那位真正的白家遗孤却是叶开,“叶子的叶,开心的开”,吊儿郎当,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


在当今的社会和体制之下,蔑视生命、草菅人命,动则以行政权力和国家暴力机关抹杀个体的正当权利要求甚至生存权,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在程婴苦心救孤、养孤之后,自己并不一味教唆程勃报仇雪恨,培养他以阴郁的复仇情结,而是让他做回一个正常人。这个结尾,或许在如今,可以作为尊重个体、尊重生命、尊重人性的一线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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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内心花园与必然王国》


――纪念余地


 


° 亚伯拉罕·蝼冢


 



余地小说全集
 


现在,我必须提醒自己,我是在清理死者的遗物和窥探他的写作。一种在任何常态下不据有的景况,这些遗物,这种清理,因作者的恒不在场,越发显得私密,我觉得自己是在偷看一个死者的绝对隐私,原本那种固有的无动于衷已经让位于残酷,和凄厉。


起初,作为大藏诗丛第二套其中的一卷,根据余地新浪博客和诗生活专栏文字,已经编好他的一册,这个册子包括他近年来的思想笔记,诗和小说,我自以为十分满当恰托了,但是施袁喜把余地的全部文稿发给我之后才发现,自己必须推翻那个本子。我过于草率的下定了对余地整个写作的判断,不仅仅是他惊人的数量,更是惊怵一个同龄写作者在思想领地潜入的深度和进程。我不敢说,余地是走在最前面的,步姿是最好的,但至少是目前我看到的人当中走得比较掘犟而精深的。对于余地的死,我现在不想说得太多,网民的吊唁大多属于猜测和情绪化的。余地的死,有更深的景致和密码,不可能简单的归结为一次精神危机的自我了断,眼下,我只想就这些遗物说说我对一个写作者的看法。还有他的立场。


一般都认为余地的写作重点落在诗歌、小说和随笔上,包括他身边的一些朋友也这样认为。起先我也这样看,但是看了他的大部分文稿之后,我觉得余地的写作凸显的是一种更隐秘的追求,这种追求有整个大亚细亚文化情怀,尽管他还处在模仿和企图试着建造的阶段。在余地的所有作品中,长篇诗性哲理札记《内心:幽暗的花园》,箴言式的写作《断裂》,以及小说《谋杀》是我最为喜欢的,他构成了余地写作中的一个隐秘的传统,这里面定稿的作品只有《谋杀》,其他基本上都是“未完成”状态。


《内心:幽暗的花园》,约21万字,创作时间从2001年到现在,即作者割喉自决前。他把自己的word文档都简称为《花园》,并编号,置于同一个文件夹中,有效文字文档22个。这些文字分期存档。可以看到,作者打算在一定时间上要写到四千则,每条100字以内。除了第一个文档保存了四百条之外,一千条以上的都是以五百条为一个单元,如是到四千,(个别文档只有一百词条,后面附有通信地址,显然是为投稿方便)。15012000条这个单元没有写完,差最后25条;而20012500条这个单个单元则是全部写完了的;25013000条这一单元还只写到第2778条,离竣工还有222条。全部的进程到此戛然而止,目前很难猜测余地最后写完的到底是哪一条,因为其中有的地方是空着的条目,有的只是一个题目,或词眼,想起来的时候再补上是那种感觉。有的是连续的词眼。另外,作者还标好了30004000的序号,分别作为两个预备的文件夹。看来这一方向上的工程是永无止境了。编选当中,我们依照文档原来的格式,文档一,文档二……这样编排,一为了让选本保持原貌,二也是为了读者对作者的写作进程有更亲切的认识和把持。


这些片断思想随笔,虽然短促,但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沉潜才能磨出如此睿智的笔锋。不断的在知性和躁动之间波荡,时不时又由知性往神性的方向转度。从形态上看,我们可以称其为“词条写作”,这些词条有一个程式,先陈述一个事实,或事件,然后带出一句总结性质的话,这句话蕴涵哲理意味。当然,这些词条并非每一条都很金贵,前期的诗性强,松散一些,后期的紧凑,哲理味强,但失之仓促。但是,我觉得当余地意识到这点而反叛自己的这一程式时,他的句子更加恣意了,如第三七七则:


 


雪,作为一个名词在你的谈话之中出现的时候,你开始意识到,你已经无法接近一种澈骨的寒冷。


如果雪可以在你的体内变成一个动词,那么你是否会把手指深深地插入泥土,直到大地把你覆盖?


 


这样的搞法不是太多。更多的是他按照自己的程式在推进,掘土机一样,在不断的挖掘。我更加喜欢的是《断裂》,《断裂》仅完成112则,她比《花园》更加绝对,直接写成箴言。对于这种写作我曾感到欣喜若狂,每一条都仿佛是自我救赎的经玉枕纱厨文。他集中了一个写作者所有的火力,来抵达生活、事物、生命的本质,并直接命名,她全然不同于铺张的诗意,思绪状的随笔散文,更不同于小说。我只消举出前面几条,我想就能有所体悟了:


 


1,      需要限制的是罪恶,它来自一个人的深渊。


2,      欲望,它开出的花朵使一切美丽都失去了颜色。


3,      生活。不要害怕,它终究会找上门来,而你眼睛里的黑暗只能使它变得更黑。


4,      你看见自己的影子正在渐渐地缩短,而你的背后,时间却在无限地延长。


5,      时间使一切变得清晰,历史却让我们变得混乱。


 


你或许会问,说出一条哲理难道不需要理由吗?当然需要。这一切的背后是余地拥有的个人图书馆――那六千册藏书(不含电子书)、以及他的人生经历和个我的思索。我想还应该加上他收藏的VCDDVD等各种各样的影碟,一个好的写作者不仅仅是在阅读中成长起来的,也是在生活和思考当中成熟起来的。当施袁喜发给我未竟稿《断裂》尚有犹疑问我这算不算是《花园》的局部内容时, 我断然说这是独立成章的,而且是余地写作中的精粹,并有了重新为这个选本写序的激情。如果,你要读这本书,我建议首先从后面读起,先读《断裂》,这是对余地精神之源的一个探究。


你会发现,《内心:幽暗的花园》和泰戈尔《纪檀迦利》及其他一些泰氏文本之间的呼应,理解,《断裂》和纪伯伦《先知》之间的一脉相承。我所看到的余地的那个隐秘的传统指的就是这两种写作,词条写作和箴言写作,它们甚至超过了他的诗歌和小说的成就,这类写作的背景是对整个本土文化自信的把脉。


这种情形可以想见,余地看了《我的名字叫红》之后赞不绝口惊叹于奥尔罕·帕慕克的天才时说的一段话:“他的成功,与其说是他个人文学成就的成功,不如说,是一种古老文明的成功。在欧洲与亚洲之间,在古老的高原和和黑海之间,这种文明的光芒始终熠熠燃烧。”(《他凭什么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从帕慕克身上余地仿佛看到了一种必然的复活――本土元素中某种秘密的东西,而在自己的阅读中他的触角已经深及东西方文化之间的熔融并有了自己的认识――“西方现代小说的技巧和东方古老的智慧,成为他成功的秘诀” 。尽管我认为余地当时很冲动,推崇帕慕克的那本小说是一时冲动,包括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也是如此,但是不难看出余地心性或说性格上的一些倾向,他对纳博科夫和帕慕克的极度推崇说明,他喜欢那种温和而带点知性的东西,要有看得见的技术含量,捎带点社会伦理批判。依个我之见,这个两个作家档位都不是太高。只能说跟作者的个性和趣味有暗合之处。所以,当冲动一过,余地又抛出一篇文章,对他曾经不遗余地赞美过的伟大小说斥之为“一流的散文,二流的小说”:“令人遗憾的是,《我的名字叫红》只有一个巨大的构架矗立在一片空旷的沙漠中,而且这个构架的许多地方具有残缺和裂缝。”(再评《我的名字叫红》)简而言之,这部小说技术上的缺陷和余地内心中形式完美无缺的那种至尊感发生了冲突,并立即进行了清扫。那么,实际上,那种文化感取胜才是真正的原因,这个取胜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帕慕克如此如此才摘走诺奖桂冠的,而对于桂冠本身实在是不足挂齿的。正是余地绝对的形式至上的完美主义导致他后来的反拨。


关于余地的小说,我想可以单独来谈一下,主要是他的短篇小说集子《谋杀》,或许也可以算作中篇集。长篇小说有两个:《毒血》和《爱情是什么颜色》。


长篇小说《毒血》有向阿尔贝·加谬的《鼠疫》致敬的意思,还像是一部眼下流行的电视剧,或者因SARS病毒而获得的灵感,阅读中的相似性,印证了我以上的猜测。不过,也就是猜测而已。尽管这些作品都留有了痕迹,但是余地把这些传袭因素转化为当下性的能力则十分果断。“毒血”是“天堂之门”恐怖组织实验室研发的生物病毒。天堂之门的总管陈中要建立一个自己的国家,要创立自己的宗教,让自己成为教主。小说的意思表明这一切是因为陈中的成长经历决定的,因为曾经的贫穷,现在他是在报复,小说主旨没有摆脱人性中善与恶的相互斗争,对匪警之争的处理也是如此,最终以天堂之门组织的教主陈中身亡告终,这部小说的解读从心理学上可能有更多的依据,陈中成长过程中所受的那些伤害可以理解为电影《无极》中的那个血案馒头。他的失败看起来是因为一个女人,但根本的原因是他反东篱把酒黄昏后社会,反东篱把酒黄昏后人类。小说每一章节之后附有忠告,套用了成功学某些书籍体例,不知是反讽还是别有用途。《爱情是什么颜色的》这部长篇似乎不足为评。这两部长篇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实际相当于两个电视剧。相比之下,余地的中短篇更耐看,更好看,这才是他的小说的精华和勤力所在。


余地不怕在自己的小说中担心杂闻的涌入,相反,他在有意识的利用杂闻,成为他作品中的重要特色。余地涉及的东西博杂,精神分析学应该是最为主要的一块,自杀,精神病,以及这些“疾病”对生命体造成的危害是他研究的方向,余地也热衷于在这些复杂的病例中努力地有时也煞有介事的引经据典的找来病理学依据。死亡,艺术和小说艺术甚至技巧都是余地作品中的噱头,几乎每次都要玩个痛快才肯罢休。读者遭遇到他的作品不一定觉得轻松,如果是慕名而来又当别论,不管怎样,读者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不屈不饶对博学有着坚定信仰和崇敬的人。杂闻的利用也构成了余地小说中反讽和戏谑特色,比如《孔子ABC》,《读<诗经>的十三种方法》,但我想他自己应该更满意自己高超的技术和训练有素的阅读,对于一些那些真正形上命题似乎不触及,比如战争等大规模的场面描述能力并没有刻意的表现出来,因此,他的小说偏私化,分析为他的主要方式,扁平面编织网状结构,也就是说线性结构终究是主要的。语言就像泄洪的长江水,泥沙俱下,但气势总还在那。余地的小说不是类型化――一个具有高度美学价值的褒义词,而是罗列,这点,我可能有点不赞赏,也缺乏赞赏的理由。余地小说中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分析性欲望使他的作品“与时俱进”,任意勾兑互联网上的信息,这或许对他的反讽、戏谑、起哄有所帮助,却使杂闻和小说艺术之间适度的距离感泯灭掉了。我觉得是一种可惜。小说保持一定湿度是有必要的。当然,提出一个要求和做到这个要求的内容则是完全两码事。


余地在小说中无尽的讨论自杀问题,不得不让读者产生厌烦情绪,这并不是每个小说都必须如此的,更不是必然的。如果自杀是写作者要在小说中完成和抵达以及必须澄清的事业未免有点过头。谋杀也是如此,这只不过是自杀的另一种说法。存在主义思想在余地意识中占据的位置可想而知了。只是,我觉得余地复制拷贝了存在主义某些形上思想,而未走向思想和思考能力到自觉的道路上来。他的作品和人都是“未完成”――这恰恰是巴赫金曾经津津乐道过的,巴赫金认为“未完成”是一种常规状态,这种常规状态当然有时未免觉得相当可惜,但只要接受了“未完成”,它作为美学就有他不可轻易动摇的地位。这难道是我为余地找到的理由吗?!我们每个人不都是这样吗难道?!


余地小说复杂的知识体系――驳杂――感觉到他是一个会利用搜索引擎的写作者,这点曾让人感到疲倦,他让作品变得更加杂闻化,平面化,草根化,甚至有刻意制造的嫌疑,感悟出来的东西不是方法莫道不消魂论所左右的,它不是桑叶――而是蚕丝,甚至连蚕丝都不是,仅仅是蚕食和吐纳本身。这也是我更加偏爱他的《断裂》和《内心:幽暗的花园》的缘故,至少它们已经是蚕丝。为什么不去骨存髓呢。


我说的小说中的那种湿度主要指语言,余地小说的语言存在概念化倾向,滋长弥漫的气息并不存在。这算不算一个过分的要求?


反复的引据也是余地小说的一个特点,我从这些引据中看到的是阅读痕迹,至于它们能否充当证据则值得商榷。我记得看博尔赫斯的小说的时候,他引用了一段经玉枕纱厨文,这段经玉枕纱厨文赫然标明引自《古兰经》第几章第几条。我打开《古兰经》找到他说的这个位置,发现并不是如此。原来是杜撰,伪证。但是并不是说博尔赫斯本人的这条经玉枕纱厨文没什么价值,相反,他的文学价值或许高于《古兰经》对应的那段原文。我的意思是说,小说为什么要作得跟证明题一样呢?我宁愿看到作者杜撰,也不愿意看别人的话貌貌然躺在那里。


余地不大注意叙述中的在场问题,这个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但是看到一种全能的叙述大行其道,总觉得还是不那么舒服,作者过于直接的代替了小说中的人物发话,不分男女,小说中被描写的人物的内心活动裸露无遗,这的确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比如《猫科动物》,照理,这种僭越发生在余地身上是让人难以理解的。这个小说完成于2002年初,2003年修改过后定稿,从时间上说,稍稍有点早。那时的余地在小说上刚刚有了前所未有的雄心。叙述伦理的介入对于一个持反讽和戏谑的写作者而言似乎难以戒免。那么,对于这种叙述伦理我们是回避呢还是置之不理?只能说,这种叙述伦理是作者的情绪,不是天然作品固有的情绪,阅读中多了警惕和对作者本人也要进行审视的这样一道程序。介入的有理就受之,没有理就弃之。这类缺乏自省的作品搞不好就会触犯幼稚的毛病。


余地小说的分析性表现明显的是他热衷于推理和证明。侦探小说自始至终是他小说上的主要兴趣,死亡则是这类思维程序携带的必然木马。侦探思维进入纯正严肃小说似有一种国际化趋势,或许是因为某些小说家的肆意鼓吹所致。在余地这里,走到了把它当作小说动力学的高度,尽管作者在不断的更换题材,实际上,思维方式还是没有改变,旧瓶装新酒,在这个旧瓶之下,作者装进了时光隧道(《迷失》)、恐怖题材(“自从我死了之后,我的灵魂就一直在四处流浪。” 《伤疤》),以及特工题材(《小故事》)等,等等。在余地那,这或许只不过是纯粹的思维乐趣罢了,我想可能如此吧。


余地的短篇小说在长度上,保持在一万到二万二千字之间这个样子(除却《虚拟公园》这篇动了笔却没来得及写完的作品),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空间了,加之余地小说对密度的要求,它带来的直接效果是使阅读保持了“间歇”和“滞涩”,天然的休止符,阅读余地小说有篇幅无形中被拉长的感觉,最终使作品饱满起来。阅读上的这种微妙感受以《百年孤独》为例我想最为恰当不过了。


《谋杀》是他的小说技巧达到登峰造极的一个表现。这个小说可以看作余地由阅读带来的所有他认可的小说技术的总和。他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获得完全的独立意识而手刃作者的这种写作意识是“作者之死”的灵活运用,在整个汉语小说中都是有前驱意识的。另一个中篇《地铁》,故事要相对套路一些,但是余地对北京城和地铁道具的运用有独到之处。着意于文本的探索的作品要算《孔子ABC》,《读诗经的十三种方式》、《迷失》等,学习的痕迹还很重,对纳博科夫的学习就体现在这些作品中;而《猫科动物》、《伤疤》等表现出耐心十足的叙述策略;《堤岸》、《地铁》、《蝴蝶之死》等,涉足死亡――自杀、谋杀和侦探主题,《谋杀》这个集子当中的13个小说中一半以上无一不涉足这个主题,这是他兴趣十足的主题,仿佛绕不过去,作者将这一主题和文本探索搅合在一起,张扬的是作者对知性写作的认可度,这个主题也是博尔赫斯、埃科、米洛拉德·帕维奇等这些百科全书式写作者的一贯立场,似乎也看出这样一种观点来:这类写作是知性的角逐,是渊博者任性的智力游戏。然而死亡始终是一个结,是他真正要思考的。写作,类似与宗教的时刻也在于此,对死亡的探寻而工作自我,完成自己:“真正的完美主义者是不会活到老年的”――(《蝴蝶之死》,一篇很华美的小说),主人公罗忆贞说的)。生命和死亡,无论谈论这两个问题的其中一个都不可能摆脱另外一个问题。无论你是在说超越死亡,还是生命,其实都只有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双重同构的命题:谈论死亡就是在谈论生命。反之亦然。 “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加缪《荒谬和自杀》杜小真译)在2006年一份有关小说调查的问卷上提问者问:“最后一个问题,请简述你对‘生命’的理解。”他这样回答:“我还没琢磨明白,可能永远不能明白。”


这样的回答,好似在说,即便死,也不一定能明白。死亡,谁又能琢磨得明白呢。前文说的“未完成”固然有其美学价值,但是余地的生命的完整则需要时间的洗涤与参与。余地留下的成型的作品文字不少于百万字,如果不是恶性的摧毁,他会走得更远。在中国,据统计每年死去的人口达1000万,而多死一个少死一个有意义吗?死亡与死亡之间的区别又在哪里?我想,是死亡的个体性不可复制。在近20年来的天赋夭折史上,余地的流失――一种天赋的流逝仍然显得孤立无援,余地的死不是邀宠,也不全是个人的精神危机,一种天赋的损失是更大范围的。


上述文字为余地在2007104日自杀后因编写大藏诗丛余地卷《内心:幽暗的花园》所作。此次新世界出版社组织出版先锋实验文学仍用作代序,以纪念这位过早陨落的炼金术士。这个集子是余地或缺或全的所有小说探索性文字,一共十三篇,补加一个谈论小说技艺的随笔,有此对余地的小说创作会有一个概观。毫无疑义,余地所走过的探索姿态在本世纪初的前十年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同龄人当中更是如此。


 


 


亚伯拉罕·蝼冢


20071027 于上苑


20101115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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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外二首)

奔跑
——一个事件中的细节

我在小区的黑暗中狂奔,
像被人们追打的疯狗。
找到那辆救护车,
但它在哪?
心里只有这个念头
可远处的路灯燃烧死寂之火。
他的伤口崩裂了很久,
因为冷却而在收缩。
从西边跑到东边,
又从东边跑到北边,
再从北边……
十月风冷秋衣,汗水压境,
气喘如火车爬过隧道。
这是一次长跑,漫无边际,
不是刀尖上的魔怔,
一个人追逐一辆车,
直到最后,
这座城市逐渐迷蒙,
两腿,仍旧微微发抖。
     11月3日



我比你更阴郁,也更撕裂

其实,我比你更阴郁,也更撕裂,
因为至少我还记得你健谈时挥舞的双手。



你的话多,我的话少,
我的想法和愤怒被自己深深隐藏
像废墟掩埋地薄雾浓云愁永昼震时期的一片尸体。



不要说失败——屡次被利用的人至今一无所有——
我承受种种失败及其带来的耻辱,
我勉力支撑,尚能承受,
而你已崩溃,像瓷器碰上石头。



而在漫长又黑暗的季度,
你的故事像这个城市上空的乌云
总是飘荡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


      10月25日傍晚



紫蝴蝶
——记2007年在殡仪馆送别余地

你终于沉默下来,似乎已经厌倦,
脖子上的紫色伤口,仿佛栖落一只蝴蝶。
你躺在那里,闭上嘴巴和眼睛,浑身赤裸
像条鲤鱼横放于香烛弥漫的供案。
两个工人手持水管冲洗你的身体,
再翻个身,继续把水管对准
你的胸膛、双腿、双手、背部……
水从铁皮桌上哗哗淌下来,
溅在地板上,滴滴答答,然后慢慢汇集成一片。
他们给你套了多少衣服?
六件、九件,还是十三件?我都忘了,
只有一件衬衫刚从商店里匆匆买来,
其他的,都是你活着经常穿的那几件。
你曾说:我俩个穿衣服都他妈的一点品位也没有。
是的,穷人有衣可穿就已不错,
而品位是富人烧钱的活计。
我们谁也没有给你穿上下葬的衣服,
你父亲坐在门外,颓丧如挂满雨水的空瓦罐,
你老婆又一次扑在你胸前,
抓住你的手,狠狠贴在自己脸上,
但整个身子却在逐渐下滑,
我冲过去,费力地挽起她那笨重的胳膊。
焚化炉的铁门砰地一声,紧紧关闭,
你就此与这世界再无纠葛,伤害你或被你伤害的人们、
从地摊上淘得的旧书杂志、报刊上发表的诗文小说、
你酒后的激昂、狂怒和谩骂,都被你一刀两断。
走了,你现在是一道青烟,晃荡于山林之间,
只留下一堆白里发黄的骨头,尚有余温点点。
谁曾触摸死亡带给躯体的寒冷?
谁曾听到一位老人丧子的哭声?
谁曾独坐秋风仰望流星的划痕?


        201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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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旅押赤》

梦里不知身是客,


醒来又听雨打萍。


高原清秋不留意,


一粒白鸥落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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